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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玉环案件,村医张幼玲为什么后悔当年说出了真话?她后悔对吗?
她后悔,是因为觉得自己的话对张玉环入狱起了关键作用,所以感到自责。但是她完全不用自责,张玉环的冤案不是她造成的,她只是尽了自己的职业道德。
真正要对张玉环青春负责任的,应该是当时的办案人员,是他们的***导致了冤案。
医者仁心,当以事实来说话。作为村医,张幼玲比其他人的经验丰富,发现疑点当然要上报。这是关乎两条性命的重大事情,容不得半点马虎。只要有良心的人,就不会置若罔闻,无动于衷。
当初村医张幼玲是从医学的角度来分析,认为这不是一起简单的溺亡***。做出这个判断,是和她多年的行医经历以及个人素养分不开的。换做有些人,就算是知道真相,也会保持缄默的。
张幼玲没有错,她说出真相来,是出于正义和良心。她没有想到后面会发生那么多事情。张玉环锒铛入狱,被长期羁押是她始料未及的。如果他是真凶,那倒还好。倘若真是被冤枉了,那就太悲哀了。
张幼玲之所以后悔说出真话,是因为张玉环疑罪从无,被警方无罪释放了。她觉得自己说的和张玉环蒙冤入狱有直接的关系。若不是自己的原因,或许张玉环的命运会被改写。
小编认为张幼玲不必自责。当重大***发生时,敢于说真话的人少之又少。张玉环的冤情不怪她,怪只怪当初的办案人员。那个时候刑侦技术落后,出现冤***错案是不可避免的。
社会需要更多的有职业操守的行医人员。因为他们的存在,才使得人民群众的健康能得到强有力的保障。
张玉环案件,村医张幼玲为什么后悔当年说出了真话?她后悔对吗?
事情是这样的。
当时两个孩子的尸体在水塘里发现,孩子亲属以为是意外落水溺死,已经准备下葬。但是作为村医的张幼玲出于职业敏感,仔细观察两具尸体,发现不像是正常死亡,因为脖颈位置有明显的勒痕,建议孩子亲属报警。
结果报警以后,在的调查过程中,警方将张玉环列为重大嫌疑人,最后八年后以故意***罪判处***缓期两年执行,又过了19年,省高院经过复审,宣布张玉环无罪。
张幼玲后悔当初说真话的意思,是因为自己说了真话,结果警方将无辜的张玉环送进监狱,坐牢,二十多年后才恢复自由,几乎家破人亡,另外造成死者亲属也误认为张玉环是凶手,长期耿耿于怀。
但实际上,造成错案的责任在公检法,张幼玲当初建议报案并没有什么问题。所以,张幼玲不必自责,也不必后悔,总之他还是一个有职业操守、有良心、有责任心的人。
因为她没有想到说真话的代价这么惨痛,所以她后悔。但如果不说她其实也会后悔。
后悔说真话的原因是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结局,
张幼玲说真话的原因是因为其是医生,救死扶伤。两个孩子惨死,换做任何人都于心不忍。她说真话是希望替孩子伸冤,捉拿凶手。
说真话的后果是张玉环入狱26年,妻离子散,家不成家。两个孩子受尽委屈,张玉环原本恩爱夫妻最终有缘无份。如果张玉环是真凶,也算罪有应得。
26年后张玉环因证据不足被释放,说明真凶或许一直逍遥法外,受害人家属的痛苦不仅没有减轻,反而越来越痛苦。
案件可能没有侦破的可能性
张玉环作为当年的犯罪嫌疑人,如今已经重获自由。其原因为证据不足。即使今日重新立案侦查,更强调证据的重要性。
案件发生已有26年,可以说基本无证据可寻觅。此案已经引发全民关注,真凶必定更加谨慎小心。警方也会更加慎重。更加强调证据的重要性。
这就会成为很矛盾的地方。在已经有可能没有证据的前提下找大量的证据。
如果这个案件到最后因为证据的缺失,没有侦破。那对于受害者的家属将会带来不可磨灭的伤害。而作为村里的张幼玲很可能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。因此他才会后悔。
对于张玉环案件,村医张幼玲觉得自己的一句话让其做了27年的冤狱觉得对不起张玉环,所以觉得后悔。但是如果她不说出真话,违背了真心或许会更后悔!
作为村医表述事实,无可厚非
时光回到27年前的那个下午,当邻居家的两个孩子从河里被打捞上来,本以为是溺水身亡,准备下葬的时候。村医张幼玲发现孩子的脖子上有勒痕,另外一个孩子的脖子上还有被掐过的痕迹。邻居家长因此报案交由警方处理。
我觉得这是一名医生的本能反应,她只是说出了事实,并没有做错什么,反而她的这种敢于发现问题,说出真相的行为应当受到保护和尊重。
无法面对无罪释放的张玉环
如果邻居家的两个孩子不是张玉环所杀,那说明凶手另有其人。当年警察也并不是只根据张幼玲的一句话就判了张玉环的罪,而是经过详细的调查取证才定的张玉环的罪。只要陈述事实,我认为村医张幼玲没有必要后悔。
试想如果张幼玲没有说真话,就真的能心安吗?
自己村里两个家庭的两个孩子白白丢了性命,张幼玲明明知道事情并不是简单的溺水那么简单,却不说出真相。只能说她没有基本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,她的不作为会让真正的凶手逍遥法外。我想她会一辈子遭受良心上的谴责,或者比现在的自己更难过和后悔吧。
维护事实和正义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,更应该受到尊重和保护!
山西运城女教师遇害十七年后开棺验尸,丈夫招供又翻供,真正凶手在哪?
凶手99.9%的概率就是死者的丈夫王某。至于他为何能被无罪释放,这和辛普森被判无罪是一样的——警方的流程有严重失误。
简单的捋一捋17年前山西运城的这一件命案:
2003年,山西运城女教师路亚丽新婚不久后失踪,半年后在一废弃的水井里发现一具高度腐烂的女尸。警方立案后,比对附近失踪人口,经过路亚丽的家人辨认为失踪的教师路亚丽。
运城警方立即立案,并确定死者路亚丽的丈夫王某为重大嫌疑人。警方对王某进行了问讯,王某交代了作案过程:他与妻子路亚丽因为生活矛盾产生了争执,在***中,王某将路亚丽掐死,后又用刀刺杀路亚丽腹部三刀,大腿六刀。
王某将路亚丽***后,连夜用摩托车将路亚丽的尸体运往一口水井处进行抛弃,同时还将妻子的全身衣服***。警方在半年后发现的尸体其实是一具裸尸。
王某已经交代作案过程和细节,其实这是一起非常简单的刑事凶杀案。但是当王某被提起公诉时却在***上翻供,他翻案的主要依据是:警方有刑讯逼供的行为,同时警方提供的诸多证据无法直接指向凶手就是王某。
运城中院驳回控方的公诉,宣判王某无罪释放其实是可以理解的,其中有点疑问是检方无法回避:
当年女教师失踪2003一月份失踪六月份在井里发现女尸但是对于这个女尸没有进行DNA 排查,因为尸体高度腐烂没有得到确认,疑点重重
作为80后的路利亚1981年人,嫁给了那个王某的男人。经过其丈夫供述,但是因为感情问题发生纠葛其丈夫按住妻子脖子导致窒息,后来怕妻子未死亡然后用刀子刺了妻子腹部三刀,刺了大腿六刀发现流血骑着摩托带着妻子用被子包着带到一口井内,脱了衣服投入井内。这就是其丈夫当时的供述,但是后来为什么这个男人又翻供了呢?这里面隐藏着什么秘密让,这个男人编了这个故事也爱你不合理。
当时判他无罪肯定不会草率,但是对于这个男人究竟在隐瞒什么
警方开棺验尸因为发展的尸体并不能确认死者就是路利亚,但是路利亚还活着或者去了别的地方吗?其实最令人怀疑的就是这个丈夫费尽心思的编了这么一个故事,如果不是真的难道还有别的原因,人不能不明不白的死,究竟死者是谁警方经过十七年的调查或许怀疑另有其人。会不会是丈夫跟路利亚合谋***了另一个女人,丈夫为她顶罪后来发现没有证据可以证明王某***,路利亚一直在外用别人的身份在生活,***的死者另有其人。这个结局很有可能在DNA识别之后被确认,最后真相大白就是有人在说谎。虽然是我个人的猜测但是我觉得这样的可能性很大,警方也是这么认为的。
丈夫承认以后翻案,是什么样的人汇报出这么一套真实的***经过,而且跟尸体的伤情一模一样。所以这一定是有预谋的***案
死者很有可能不是路利亚,其实另有其人,运城女教师的消失只是为丈夫掩饰罪行。最后的真相只有背后的这个男人王某知晓,所以如果一但发现DNA不一样那么事情的真相就剩下找到王某,结局即将真相大白。
对于警方的怀疑我已经有了推理的猜测,对于真相只有一个。目的也只有一个,就是让死者明目,还死者公道。王某可能就是幕后真凶,但是死者并不是路利亚极有可能。
我是萨沙,我来回答。
这个案子从开始就办的很糙。
路亚丽很可能是遇害了,只是不能确认是她的丈夫所为。
首先,路亚丽失踪之前,平时是住在学校的。
2003年1月3日早上,学校老师发现路亚丽失踪,询问他的丈夫得知路亚丽一夜未归,又通知他的父亲。
路亚丽父亲回忆:“我马上骑摩托车赶到学校,看到她床上有一大团湿漉漉的液体,后来证实是尿。那几天当地正在下大雪,地面积雪铺得很厚,而女儿的外套却挂在墙上,衣服都在,但丢了一床被子”
后来知道,学校的大门虽然是关着,但成年人也可以设法进入。
当时还有人告诉办案民警,事发当晚外面的风特别大,迷迷糊糊听到有发动摩托车的声音,一看时间是凌晨3时左右。
就现场痕迹来看,路亚丽遇害可能性很大。
成年人除非孕妇或者有病,不可能随便尿失禁。而她的床上有尿液,很可能已经遇害,人死了以后会大小便失禁。
山西运城女老师路丽亚遇害案已经过去了17年了真凶还没有找到,最近警方开棺验尸,很有可能是案件的侦破已经有了些眉目了。
中国民间一直有死者为大,入土为安的传统,自古以来,对开棺验尸都是非常慎重的,不到万不得已,或是必须这样才能获得关键的证据的话是不会***用这种方式来破案的。
其实,这本该是17年前警方就应该做的事情。正是那个时候警方办案的粗糙,没有提取DNA等关键证据,才造成了这起案子至今未破。
那么***路丽亚老师的凶手究竟是谁呢?
显然,当年因为证据不足而疑罪从无的丈夫王鹏依然是最大的嫌疑人。
王鹏是有***路丽亚的动机的。他和路丽亚虽然是自由恋爱,但感情基础应该不是很深厚。路丽亚的家人也一直都不认可他,在他和路丽亚结婚前一段时间,路丽亚也有过反悔,只是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最终和他结婚了。
路丽亚失踪的当天晚上,王鹏和学校的一些老师打牌到深夜,这势必引起路丽亚的不满,两人发生争执是完全可能的,脾气不好的他失控之下掐死了路丽亚。之后又趁着黑夜用摩托车将尸体运到野外处理。
王鹏在路丽亚失踪之后的表现也让人生疑,既没有表现出很着急的样子,也没有积极去寻找路丽亚,从情理上来说,这是不正常的。
据路丽亚的弟弟路强回忆,路丽亚失踪之后王鹏唯一的一次到他们家是告诉他们,在运城市南街看到过路丽亚。但既然看到了她,为什么不把她喊回来呢?这恐怕又是一个失踪***案犯转移家人视线的套路吧。
何况,王鹏被警方抓获后自首过他***妻子的经过,他交代的作案经过也是基本合乎逻辑的,只是因为当初警方有刑讯逼供等程序上的不当行为,加之办案粗糙,没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而没被******信。但疑罪却不能完全排除无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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